科目一:素描(满分:100分)
1.考查目标和要求:考查考生对所描绘对象的整体造型、比例、透视、结构、体积、空间、质感等方面的观察、认识、理解和表现能力。
2.考查范围:石膏像、静物二选一(石膏像范围:罗马青年、阿古力巴、伏尔泰等小型石膏像)。
3.考查方式:图片写生。
4.画幅:8开。
5.考试时间:3小时
6.考生须自备的工具材料:
①黑色铅笔、炭笔和橡皮,不得使用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的铅笔、炭笔;
②画板、画架。
7.评判标准:
①构图合理、造型准确、画面完整,比例及形体结构、透视关系准确,具有一定的表现能力和塑造能力;
②画面完整,主次关系和黑、白、灰关系处理得当,画面具有空间感、体积感,工具材料运用熟练。
科目二:色彩(满分:100分)
1.考查目标与要求:考查考生对所描绘对象的整体造型、动态、比例、结构等速写基本要素原理的理解能力及表现能力。